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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察利用公安系统帮助丈夫调查婚外情!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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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利用公安人员职务便利,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公民个人信息,并提供给他人以谋取利益。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武汉市公安局两名民警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公民的个人信息。其中一名妇女还与她的丈夫合谋从事贩卖公民的活动。涉及个人信息的活动。
公安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查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提供
案件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尹某系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他利用职务便利,应其丈夫潘某群的要求,通过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所需公民个人信息,然后通过QQ邮箱将查询到的信息提供给潘某群。
被告人潘某群利用商务咨询公司名义,通过网站、微信、QQ等渠道招揽客户,开展寻人、找车、调查婚外情等业务,并与另外两名被告人约定情况下给他每月4000元的底薪,每笔业务给予10%的提成。
本案其余被告利用潘某群提供的信息寻找目标,然后安装GPS定位设备,蹲点、跟踪、拍摄,获取他人实时行踪等个人信息深圳老公外遇调查公司,并向客户提供。同时,潘某群等人还通过购买、追踪等其他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其完成委托业务、获取利益。
2017年至2019年,潘群、殷等10名被告人单独或者共同实施犯罪共计27起。其中,潘群参与案件21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31.57万元;尹某参与案件19起,与他人共同获取违法所得29.07万元;
该案刑事判决书中披露的案件细节中,在上述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其中一件案件中,2018年11月,刘某1委托潘某群调查其丈夫屠某的婚外情。潘某群通过他人非法获取涂某的住址信息后,安排其两名下属蹲守跟踪涂某,以证实涂某婚外情的事实。最终,刘某1向潘某群等三人支付报酬1.5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2018年11月22日,尹某还向其丈夫潘某提供了被调查的韩国人江某(音译)的航班信息。获得信息后,其他人通过蹲着跟踪她的方式获得了她的信息。某个人的行踪已提供给客户。本案中,潘某等两人共获得报酬2万元。
此外,尹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向其丈夫提供了自己查询到的多辆私家车的移动轨迹。她的丈夫伙同其他人,通过安装GPS和跟踪照片,获取私家车的实时位置,并将其提供给“客户”。 》,报酬5000元至5万元不等。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0人被判处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
该案刑事判决书称,本案被告人之一尹某作为公安人员,明知自己没有正常的工作指令,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电子数据核查显示调查婚外情公司,尹某通过QQ邮箱等方式向潘某提供了长期从公安机关信息查询系统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此外,尹某查询、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深圳婚外情取证,为潘某等人的犯罪活动提供了重要支撑。殷某、潘某等人共同犯罪,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南都记者了解到,刑事判决书中披露的案件细节中,还有一名被告人也是公安系统人员。
案件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潘某文在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分局水塔派出所干警期间,转移户籍信息,住宿信息、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向被告人刘某涛(两人的校友)提供案件信息、航班火车轨迹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其获利8755元。随后,刘文涛通过网络出售了从潘某文处购买的信息。利润7355元。
2019年9月2日,潘某群、尹某等人被抓获归案。次日,被告人潘某文、刘某涛等人也被抓获归案。警方当场查获潘某群、尹某等人的电脑。使用了游戏机、平板电脑、手机、GPS设备等一批作案工具。同月30日,10名被告人全部被依法逮捕。
2020年3月31日调查婚外情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潘某群、尹某等10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9月23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潘某群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被告人尹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被告人潘某文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深圳婚姻调查取证,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其余7名被告人也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四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记者 王琪